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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度万名旅游英才计划的通知旅办北京女教师王铮发〔2017〕192号|旅游|英才|导游

网络整理 2017-07-11 国内新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旅游业“515战略”、《“十三五”旅游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国家旅游局 教育部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旅游职业教育的指导意见》,我局将组织实施2017年度万名旅游英才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对象、数量、内容及资助标准

(一)        研究型英才培养项目

该项目面向院校旅游相关专业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遴选

资助100人,支持开展旅游相关基础理论研究或应用研究(选题参考范围见附件3-1申报书),每人资助5000元。

(二)        实践服务型英才培养项目

该项目面向本科及高职院校旅游相关专业学生,遴选资

助200个项目团队,每个团队在校生不少于6人,支持开展旅游行业产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具体要求见附件3-2申报书),每个团队资助1万元。

(三)“双师型”教师培养项目

该项目面向中、高职院校旅游相关专业“双师型”教师,遴选资助100人,支持开展校企合作、现代学徒制、实习实训等方面的行动研究或课程、教材开发等(选题参考范围见附件3-3申报书),每人资助1万元。

(四)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项目

该项目包括2个子项目:

1.        旅游数据与旅游统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项目。该项目

面向全国各省级及地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旅游统计工作的骨干专业技术人员,遴选资助64人,支持开展旅游数据与旅游统计相关的课题研究(选题范围见附件3-4申报书),每人资助3万元。

2.“金牌导游”培养项目。该项目面向一线优秀导游,

遴选资助200人,支持开展导游业务研究、现代学徒制、培训授课、行业产业志愿服务等活动(具体要求见附件3-5申报书),每人资助1万元。另外我局组织入选人员开展研修培训。

二、遴选方式

(一)研究型英才培养项目、实践服务型英才培养项目、“双师型”教师培养项目:由项目执行办公室面向全国有关

学校组织公开申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确定入选人员。

(二)“金牌导游”培养项目:

1.入围第三届全国导游大赛决赛且持有导游证的一线

导游直接入选该项目(名单见附件1)。

2.其余名额依据各地导游数量按比例分配,由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公开申报、评审、遴选,公示后报送我局(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自主申报人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备高级以上导游等级或获得过地市级以上导游工作相关表彰奖励、或入围过地市级以上导游大赛决赛,(2)一线专职导游,(3)从事导游工作满3年,(4)游客反映良好。

(三)旅游数据与旅游统计人才培养项目由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分配名额组织公开申报、评审、遴选,公示后报送项目执行办公室(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项目执行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对达不到要求水准的,名额调剂使用或取消名额。

(四)申报人员须具备《万名旅游英才计划实施方案》规定的基本条件。曾入选过万名旅游英才计划的不可再次申报同一类项目。

三、项目经费

(一)我局直接向入选人员(项目团队)所在单位划拨

项目经费,并对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对违反规定的取消入选资格,收回项目经费。

(二)所在单位负责对项目经费按照有关财务规定进行

统一管理,须就项目经费向国家旅游局开具正规发票或财政部门监制收据(付款单位:国家旅游局,内容:万名旅游英才计划项目费),并附收款单位信息(收款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寄送至相应的项目执行办公室。

(三)项目经费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用于与项目活动

直接相关的经费开支。不得以任何现金形式向个人发放,不得用于购置电脑、手机等硬件设备。所在单位不得收取任何管理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项目经费。

四、其他

(一)入选人员(项目团队)须建立项目档案,保存项目相关各类资料、阶段性和最终成果。所在单位应为项目开展积极创造有利条件。

(二)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工作力度,引导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与申报,并对本省报送人选进行监督指导。

(三)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单位为项目提供配套经费。

(四)自我局公布入选人员名单起,项目周期1年。我局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抽查和验收评估。

(五)我局为入选人员颁发万名旅游英才计划立项证书作为荣誉证明,此外不再颁发任何其他形式的项目证书或证明。

(六)本通知及附件可在国家旅游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和“旅游人才”栏目下载,网址为:www.cnta.gov.cn。

五、报送方式

旅游数据与旅游统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项目和“金牌导游”培养项目请于8月10日前将申报书寄送至相应项目执行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相应E-mail。研究型英才培养项目、实践服务型英才培养项目和“双师型”教师培养项目请于9月30日前将申报书寄送至相应项目执行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相应E-mail。

(一)旅游数据与旅游统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项目寄送至国家旅游局数据中心。联系人:李慧芸,电话:010-85166026、18801029440,E-mail:[email protected],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2号楼中国旅游研究院,邮编:100740。

(二)“金牌导游”培养项目寄送至国家旅游局人事司。

电话:010-65201923,E-mail:[email protected],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邮编:100740。

(三)研究型英才培养项目寄送至MTA教指委秘书处。

联系人:杨德进,电话: 022-88293378、15922083045,E-mail:[email protected],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园区同砚路38号南开大学旅游与服务学院(28号楼),邮编:300350。

(四)实践服务型英才培养项目和“双师型”教师培养项目寄送至全国旅游行指委秘书处。联系人:实践服务型英才培养项目 曾玉文、“双师型”教师培养项目 周航,电话: 15611533259、17301337605,E-mail:[email protected],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南里1号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求是楼914室,邮编:100024。

附件:1.第三届全国导游大赛决赛入围人员名单(持有导游证的一线导游)

2.2017年度万名旅游英才计划部分项目名额分配表

3.申报书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2017年7月10日

 

 

 

 

抄送:国家旅游局数据中心、全国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全国旅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Tags:旅游   英才   导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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